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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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7月29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7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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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过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8月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8月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82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及前述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及承诺,买卖公司股票的激励对象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前未知悉公司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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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