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900,0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7,250,943.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649,056.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26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45.1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751.3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3,173.45万元(包含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公司因聘请华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华金证券承接。2020年8月14日,公司、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和相关开户银行在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鉴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年产3,000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目”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为了更高效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由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年产3,000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目”的募集资金。2020年9月15日,公司与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元) 截止日状态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 410901010160025601 7,387.58 正常
中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
濮阳分行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10901010150054801 31,727,107.66 正常
合计 31,734,495.24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 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
双酚 A 项目”和“年产 2 万吨功能材料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形成有效产能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公司拟将“年产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目”合并至“年产2万吨功能材料项目”中实施。“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专项投向“年
产 2 万吨功能材料项目”中与年产 3000 吨氢化双酚 A 产能建设相关的厂房、产线
及其配套设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胜利路西段惠成厂区内增加为胜利路西段惠成厂区内、经五路西惠成研究院厂区内。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该变更事项已根据要求披露。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期末余
额 31,734,495.24 元(包含收益)。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自 2020 年 9 月以来,为落实空气污染管控措施,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
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步强化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管控。特别是 2020 年 11 月 10 日
开始,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根据空气质量及大气扩散条件等实时情况,分阶段启动了重污染天气二级管控、一级管控。因此,公司按相关要求对室内外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行阶段性停工,延误了施工进度,致使“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投入使用。
基于前述原因,同时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内相关主管部门对空气污染阶段性管控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日期
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氢化双酚 A 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64.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5,245.19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108.6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16,751.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5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 至 期 末 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计 投 入 金 额 (3)=(2)/(1)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更) (2) 期 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000 吨电子化 否 7,214.99 7,214.99 7,214.99 100.00 2019 年3 月 31 2,479.01 是 否
学品项目 日
2.年产 1 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