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
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 310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
董事 9 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彤宇主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曹伟、副总经理王新亚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彤宇先生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王红女士、尤笑冰先生、江泳先生、王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半导体研磨机开发、刀片耗材国产化等项目建设、厂区建设与改造等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目前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等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等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较为
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等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参考
行业、地区状况及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并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及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
份归属,公司总股本由 351,290,715 股增至 351,407,639 股;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以符合实际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成立,任期将届满。鉴于此,公司董
事会同意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及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彤宇、胡延艳、李祖庆、张健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建伟、王建新、袁德铸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建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朱海峰先生、杨胜强先生,独立董事王红女士、尤笑冰先生、江泳先生、王林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于朱海峰先生、杨胜强先生、王红女士、尤笑冰先生、江泳先生、王林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建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先生、袁德铸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建新先生、袁德铸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2:00 在公司 310 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彤宇,1967 年 7 月出生,环境工程专业,工学硕士,EMBA。1987 年至
2000 年,任河南电力试验研究所技术干部;2001 年 3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光力
有限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1 年 1 月至今,任光力科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 年 10 月至今,兼任光力科技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彤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13%股权,通过宁波万丰隆贸易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21%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40.34%股权。赵彤宇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拟任董事胡延艳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彤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胡延艳,1967 年 7 月出生,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运营管理硕士和制造业管
理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