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7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5年6月23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8元。截至2015年6月2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7,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064,277.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9,375,722.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103000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847.7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784.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89.8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94.2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696.9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544.6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9月28日经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77170188000251388 募集资金专户 0.00[注 1]
浦发银行郑州大学路支行 76260078801500000291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合 计 0.00
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光力科技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已实施完毕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061,579.39元,转入企业银行基本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从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光力科技建行基本户金额为1,049,340.00元,从浦发银行郑州大学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子公司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行基本户金额为12,239.39元。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于2020年12月30日销户;浦发银行郑州大学路支行于2020年12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8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12月4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937.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96.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449.7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44.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8.38%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 是否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 (3)=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部 总额 资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 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效益 效益 化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 是 8,535.00 469.49 0 469.49 100% 已终止 无 不适 是
系统改扩建项目 用
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是 5,405.08 2,678.21 1,028.70 2,604.74 97.16% 2020 年 11 月 19 日 无 不适 否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940.08 3,147.70 1,028.70 3,074.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
1、适应下游行业整体环境不断发生变化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不断得到加强,呈现出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由于我国煤炭资
源储存条件复杂,煤矿地质灾害频发,煤矿事故影响了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随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标准越来越严格,广大煤矿企业迫切需要依托先进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监控手段,不断降低煤矿事故发生
率,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在此情况下,公司原定部分产品也需根据新的安全标准更新换代,
并不断根据技术发展趋势推出新的更加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2、有利于节约成本和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现生产经营所在地属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区,紧邻郑州市地铁 1 号线出口,公司周边土
地出让价格不断上涨,几乎已无可开发利用的工业用地。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力瑞弘”)注册地点在郑州港区,光力瑞弘通过招拍挂竞得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地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