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1,802,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1,802,93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9,343,81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5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1 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
2 01*****061 赵彤宇
3 00*****066 陈淑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4月28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5月1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2,090,993 37.59% 21,627,298 93,718,291 37.59%
高管锁定股 64,559,821 33.66% 19,367,946 83,927,767 33.66%
首发后限售股 7,531,172 3.93% 2,259,352 9,790,524 3.9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711,938 62.41% 35,913,581 155,625,519 62.41%
三、总股本 191,802,931 100.00% 57,540,879 249,343,810 100.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49,343,810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2251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10号
咨询联系人:倪艳丽
咨询电话:0371-67858887
传真电话:0371-67991111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