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75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7.28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4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64,277.2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375,722.8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10300005 号验资报告,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2015 年-2018 年度使用金额99,983,328.39 元,2019 年度使用金额 6,524,020.41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7,840,557.92(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首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经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情形。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光大银行郑州
纬五路支行、浦发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 2018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4 日
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变更“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部分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8,449.77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瑞弘”)增资用于发展“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郑州汝河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光力瑞弘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 年初存放金额 本年利息收入净额 本年使用金额 年末结存余额
光大银行郑州
12,973,526.67 120,584.15 1,854,344.00 11,239,766.82
纬五路支行
浦发银行郑州
41,150,746.77 119,720.74 4,669,676.41 36,600,791.10
汝河路支行
合计 54,124,273.44 240,304.89 6,524,020.41 47,840,557.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期未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的情况。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74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2.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449.7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47.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8.38%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 是否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 (3)=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部 总额 资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 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效益 效益 化
1、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 是 8,535.00 469.49 0 469.49 100% 已终止 无 不适 是
与系统改扩建项目 用
2、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是 5,405.08 2,678.21 185.43 1,576.04 58.85% 2020 年 11 月 19 日 无 不适 否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940.08 3,147.70 185.43 2,045.5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
1、适应下游行业整体环境不断发生变化的需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不断得到加强,呈现出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由于我国煤炭资
源储存条件复杂,煤矿地质灾害频发,煤矿事故影响了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随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
标准越来越严格,广大煤矿企业迫切需要依托先进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监控手段,不断降低煤矿事故发生
率,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在此情况下,公司原定部分产品也需根据新的安全标准更新换代,
并不断根据技术发展趋势推出新的更加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2、有利于节约成本和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现生产经营所在地属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