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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光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
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 310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
董事 9 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彤宇主持。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曹伟、副总经理王新亚、副总经理陈登照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彤宇先生所作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杨钧先生、尤笑冰先生、江泳先生、王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120,714.04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38,876,576.04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与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19 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1,802,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较为
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等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及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的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及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的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常熟市亚邦船舶电气有限公司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32.34 万元,本年度业绩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等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成立,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鉴
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及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彤宇、李祖庆、张健欣、李玉霞、杨胜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红、尤笑冰、江泳、王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红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除关联董事赵彤宇先生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2020 年度与先进微电子装备(郑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郑州芯力波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产品及服务。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各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采购和销售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与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瑞弘”)因建设智能安全生产装备及系统改扩建项目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融资,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期限与光力瑞弘项目融资年限相同。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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