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80 深市 光力科技


首页 公告 光力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光力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9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5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力科技”)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经离职的原激励对象陈保林、杨相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9,869股限制性股票按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
的全部事宜。

  3、2016年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5、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8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3.06元。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4月14日。

  6、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相应予以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2,931股,授予价格为11.5058633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9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45,172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公司股

  7、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解除限售手续,并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4月17日。

  8、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及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9、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4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9,518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10、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手续,并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4月20日。

  11、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及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说明

  1、回购的原因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陈保林、杨相玉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规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9,869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缩股: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3)配股:P=P0×(P1+P2×n)/[P1×(1+n)]

    其中: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
年2月22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3.06元/股。

    由于公司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92,8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486908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12725股,现金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4,810,000股。根据激励计划调整方法,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10,000股调整为1,612,931股,授予价格由23.06元/股调整为11.5058633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184,8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5058633元/股调整为11.4558633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192,232,4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1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4558633元/股调整为11.4058528元/股。

    3、回购的数量

      回购对象            回购数量(股)      回购价格(元/股)

      陈保林                        27,479            11.4058528
      杨相玉                          2,390            11.4058528
        合计                          29,869                    --
    4、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52人。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项目                                        增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88,422,802    46.00  -29,869    88,392,933      45.99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0,462,112    41.86        0    80,462,112      41.86
      股权激励限售股          429,518      0.22  -29,869      399,649      0.21
        首发后限售股        7,531,172      3.92        0    7,531,172      3.9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