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80 股票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2018年4月19
日(星期四)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
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10号公司310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彤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股份112,973,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69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
人)共14人,代表股份112,971,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768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肖东律师、冯玫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12,973,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分别作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12,973,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12,973,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12,973,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12,973,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12,973,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赵彤宇、李祖庆、李玉霞、孙建华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5,046,22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17,927,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朱瑞红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71,79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112,401,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12,973,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12,973,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