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名闫龙、闵万里、丁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乃孝、李培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 5%以上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关华建、臧雪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树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 3%以上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拥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上述 9 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王乃孝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乃孝、王树昆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培栋已出具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四届董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炳勤、蔡庆虹、孙毅将在本次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闫龙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先后担任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审计部副经理、企管法务部总经理兼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现担任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管人力部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闫龙先生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因在间接控股股东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关华建先生: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理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8年先后任山东神思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03年至2011年任山东神思识别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今任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2011年任山东神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17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关华建先生通过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神思电子股份6,076,503股,与该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闵万里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产业智能专家,
北 高 峰 资 本 及 坤 湛 科 技 创 始 人 , 天 创 时 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曾 先 后 在 IBM
T.J.WatsonResearch Center、IBM Singapore担任研究员、在Google担任高级数据科学家,
并曾在阿里云担任机器智能首席科学家。2017年被《福布斯》杂志评选为中国人工智能领军人物,同年当选科技部新一代人工智能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
截至目前,闵万里先生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丁鑫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曾获得济南市能源计量先进个人、济南市创新能手、济南市第七批青年学术带头人等荣誉,当选第二届济南“公共服务榜样功勋人物”。先后担任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数控部经理兼任山东和光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数控部总经理;济南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ERP办公室总经理、信息化办公室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丁鑫先生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刘拥力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投资经济学本科,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2008年至2012年,任山东中天信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2年至2015年任荣成中天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2015年至2017年,任呼家楼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至今,任济南胜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山东玖悦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拥力先生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臧雪丽女士: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财经大学硕士,中级会计师。曾担任济南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主管;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臧雪丽女士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乃孝先生: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 EMBA,注册会计师。从事会计、审计工作三十余年。曾任山东淄博鲁中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22 年至今任联创股份、莲池医院独立董事;2000 年至今,任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截至目前,王乃孝先生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王树昆先生: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半导体专业学士。1997年以来一直在山东建筑大学任教,现任山东建筑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授;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树昆先生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3.李培栋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22年10月至今于山东明齐明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2002年7月至今于山东财经大学任教。
截至目前,李培栋先生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