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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神思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继春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440,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79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6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1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5,835,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7%。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3名,代表5,835,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7%。
  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44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35,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林、韩晶晶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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