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8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目前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33,6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30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9,607,237 股增加至 197,040,86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169,607,237 元增加至 197,040,86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9,999,996.4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311,699.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1,688,297.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 XYZH/2021JNAA40281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开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授权董事长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