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555,2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咨询联系人:李宏宇、陈露
咨询电话:0531-88878969
传真电话:0531-88878968
六、其他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