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3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26
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15:00至2018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18年3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5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0,2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67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5,9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63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4,3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39%。参加会
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为2018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4名,代表8,2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7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266,200股,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