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4日以短信、微信、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琴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审核后,同意提名俞彬先生、邓连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对首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首次权益的授予条件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达成。
综上,我们同意以2024年1月29日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4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8/股。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