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傅彬先生、蒋鹏先生、叶峰先生、周建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推选陈亚洲先生、倪云康先生、陆震威先生、王春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023年8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推选陈亚洲先生、倪云康先生、陆震威先生、王春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日
附件:
陈亚洲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职称,经济师、会计师、计算机硬件工程师,曾任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信贷经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萧山支行副行长,南京银行余杭支行副行长、支行负责人,广发银行余杭小企业中心负责人,现任杭州高新财务总监。
陈亚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陈亚洲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倪云康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杭州下沙恒升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恒升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杭州高新副总经理。
倪云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倪云康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陆震威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现任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部负责人。
陆震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部负责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陆震威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春江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易锐智创(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杭州下沙恒升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
王春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王春江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