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传达,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了以下几项议案:
一、审议《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长顺、陈元志、付淑威、王刚(已于2021年5月6日辞职)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宜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22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向兴业银行临平支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并申请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与本次授信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从内部环境、制度建设、
风险控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杭州高新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以杭州高新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2019 年至 2021 年,相关债权人对杭州高新提起诉讼。根据判决或调解结果,杭州高新需要向债权人归还借款或承担担保责任。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高长虹占用杭州高新公司资金本金和利息共计 1,495.40 万元;杭
州高新公司因对上述诉讼事项需履行偿还或代偿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 6,111.59万元,后续实际支付时即被认定为高长虹占用杭州高新公司资金。同时,如财务
报表附注十四(二)所述,2021 年 7 月 30 日,杭州高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杭州高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杭州高新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因杭州高新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借款和违规担保情况且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整改完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无法判断上述资金占用、违规借款和违规担保事项对杭州高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天健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2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