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进展暨所持部分股份被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兴集团”) 及其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590,5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4%;合计质押股份数 17,871,985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6.13%,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8%;合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 18,590,537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4%。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高兴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4,94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 27.64%,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
3、本次拍卖系高兴集团破产清算进展到财产变价阶段的具体事项。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高兴集团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进展暨所持部分股份被拍
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高兴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533,460
股被司法拍卖且竞拍成功;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破产
清算进展暨所持部分股份被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6),高兴集团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 1,000,000 股被司法拍卖且竞拍成功;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进展暨所持部分股份被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高兴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381,985 股被司法拍卖且竞拍成功。
注:上述被司法拍卖竞拍成功的2,533,460股股份已过户成功,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剩余 4,381,985 股股份尚未过户成功。
近日公司通过“阿里拍卖·司法”网(https://sf.taobao.com)查询获悉,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高
兴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940,000 股,本次司法拍卖已成功竞拍,成交
金额为 57,168,800 元,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被司法拍 占其所 占公司 司法拍 司法拍
股东 一大股东 所持股份总
名称 数 卖的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卖起始 卖到期 拍卖人 原因
及其一致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日 日
行动人 (股)
高兴 2022 年 2022 年 杭州市余 破产清算
是 17,871,985 4,940,000 27.64% 3.84% 1 月 20 1 月 21 杭区人民
集团 日10时 日 10 时 法院
合计: / 17,871,985 4,940,000 27.64% 3.84% / / / /
本次拍卖事项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人高兴集团破产清算一
案。被执行人高兴集团所持有的“杭州高新”股票 4,940,000 股,该部分股票性
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累计被司法处置(含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被拍卖、变价处置) 份比例 本比例
数量(股)
高兴集团 17,871,985 13.88% 1,000,000 5.60% 0.78%
高兴集团 17,871,985 13.88% 3,381,985 18.92% 2.63%
高兴集团 17,871,985 13.88% 4,940,000 27.64% 3.84%
合计: 17,871,985 13.88% 9,321,985 52.16% 7.24%
注:合计数不同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风险提示
若上述累计被拍卖的“杭州高新”股票 9,321,985 股过户成功,高兴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8,5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4%,第一大股东将发生
变更。本次高兴集团破产清算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