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097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镭德”)因借贷纠纷起诉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 1 月 26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寄送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民事裁定书》【(2021)沪0107民初1308号之三】。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诉讼情况
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楼永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上海福镭德申请对(2021)沪0107民初1308号案件中第1项诉讼请求做变更,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原告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725.46万元,并以725.4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9年8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的利息,以725.46万元为基数按起诉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实际结清之日止的利息。
其他诉讼请求不做变更
变更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根据第一次庭审时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原告对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进行了全面对账核实,现请求对本案的相关诉请金额予以核减。
二、民事裁定情况
原告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楼永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5月27日向法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楼永富的起诉。
法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楼永富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楼永富的起诉。
三、涉及的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