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081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同时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及决策合法有效,选举胡宝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叶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变更为胡宝泉先生,公司将提交工商登记变更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胡宝泉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德清东杭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杭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杭州市江干区工商联副主席,杭州市九堡商会会长,杭州市江干区人大代表,杭州市江干区劳动模范,杭州市江干区留联会副会长,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慈善总会副会长,江西余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东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杭东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宁夏万美通管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胡宝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敏的父亲,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胡宝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叶峰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杭州及时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呼保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市余杭区宝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三星工艺玻璃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利德肠衣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叶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财通基金安吉26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51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叶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