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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78 深市 杭州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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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杭州高新: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5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传达,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蒋鹏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了以下几项议案: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涂必胜、唐有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长顺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陈骏楠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骏楠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向兴业银行余杭支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工商银行科创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并申请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与本次授信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从内部环境、制度建设、
  风险控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高新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合计占用公司资金
本金和利息 4,640.43 万元,杭州高新因上述诉讼案件需要履行代偿或偿还义务确认的预计负债 9,378.27 万元。由于杭州高新存在资金占用情况、违规借款和违规担保情况且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整改完毕,杭州高新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和中国证监会浙江
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全面自查的通知》(浙证监公司字〔2020〕121 号)关于“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杭州高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天健会计师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天健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0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01
月0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01月01日起执行该新租赁准则。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1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陈骏楠先生: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在杭州雅克汉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任职;2017年开始在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副主任,2019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骏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骏楠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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