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127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短信、微信、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下午2: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湘江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了以下几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李湘江、蒋鹏、周建华、朱铭飞、傅彬、洪耀坤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吴长顺、唐有根、曾爱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 12 月 25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需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