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2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673,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702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6元;持股1个月以
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8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为126,673,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7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
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7 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509 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3 08*****272 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896 南靖互兴树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11日至登记日:2019年
7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龙皇路10号
咨询电话:0571-88581338
传真电话:0571-8858133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