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8-027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67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26,673,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
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转增股本于2018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
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
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
至实际转增股本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本总数一致。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7 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509 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3 08*****015 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18年
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公积金转增股 占总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数量(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
43,004,225 64.51% 38,703,802.50 81,708,027.50 64.51%
件股份
实际控制
504,225 0.76% 453,802.50 958,027.50 0.76%
人锁定股
首发前限
42,500,000 63.75% 38,250,000 80,750,000 63.75%
售股
无限售条
23,665,775 35.50% 21,299,197.50 44,964,972.50 35.50%
件股份
股份总数 66,670,000 100% 60,003,000 126,673,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6,673,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342元。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龙皇路 10号
咨询电话:0571-88581338
传真电话:0571-8858133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