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8-025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长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2,50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670,000股的63.752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42,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46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504,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504,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504,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2,340,004.51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21,632,663.70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总额3,244,899.56元,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为18,387,764.1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72,581,152.44元,扣减
2017年已发2016年度现金股利10,000,500.00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80,968,416.58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0,000,5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共计转增60,003,000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6,673,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42,504,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04,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04,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04,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04,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04,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海燕律师、沈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