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今,公司因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等窗口期无法实施回购;
2、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为更好地安排公司拟规划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充分利用回购库存股三年有效期的期限限制,结合二级市场状况,公司对回购进程做了整体性规划,因此暂未进行回购。
3、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未来战略投资规划及整体资产负债情况后,优先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保持公司现金流的健康,
强化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因此公司未能进行股份回购工作。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