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6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纵科技”)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与通过此次权益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间隔时间不存在超过2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2,975,6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4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95 刘泽刚
2 01*****922 韦强
3 00*****430 张仁增
4 01*****265 何昀
5 01*****008 高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
邮政编码:100086
咨询联系人:张舒
咨询电话:010-62973188
传真电话:010-6297591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