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纵科技”)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权益分派实施与通过此次权益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间隔时间不存在超过2个月以上的情形,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3,441,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23,441,46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82,194,64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7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95 刘泽刚
2 01*****922 韦强
3 00*****430 张仁增
4 01*****265 何昀
5 01*****008 高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 165,205,148 51.08% 132,164,118 297,369,266 51.08%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8,236,320 48.92% 126,589,056 284,825,376 48.92%
三、总股本 323,441,468 100% 258,753,174 582,194,642 1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实施后的数据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82,194,642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
邮政编码:100086
咨询联系人:冯峥
咨询电话:010-62973188
传真电话:010-6297591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