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 3 名,通讯表决的董事 4 名。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同意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解锁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34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25,25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0%。其中,董事陈勇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就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的仍需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陈勇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陈涛先生与陈勇先生系兄弟关系,董事刘春兰女士与陈涛先生系夫妻关系。因此,前述 3
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涛、刘春兰、陈勇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启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任后,李启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聘任周响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