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3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欣业”)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胜华欣业
提议理由:胜华欣业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让公司股本规模满足企业未来发展,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以下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3(含税) 8
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27,615,542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分配总额 人民币128,284,662.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42,092,43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769,707,975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提示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胜华欣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
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现主要从事印制线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在国内外销售。
根据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0.65%-24.96%,预计盈利28,000.00万元----29,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002)。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2017年度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7,615,54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股本总额为
342,092,433股。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
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适当的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提议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六个月内,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
股票锁定期将届满情形如下:
名称 持股情况 未来6个月内解禁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股本 解禁数量 解禁日期 占公司股本
比例 比例
深圳市胜华欣业投 101,627,625 23.77% 101,627,625 2018年6月 23.77%
资有限公司 11日
胜宏科技集团(香 81,675,000 19.10% 81,675,000 2018年6月 19.10%
港)有限公司 11日
注1: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陈涛先生所控制企业。
注2: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内将一直持有公司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将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如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陈涛先生、刘春兰女士、陈勇先生、肖群先生、何连琪先生五位董事讨论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胜华欣业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署的提议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