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5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宏科技”)于 2016
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5年8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授予名单进行了审核。
5、2015年11月27日,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并上市,授予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8月24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共 40人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本次授予数量为289万股,预留 31.4万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0.97元/股。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2016年4月20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5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鉴于公司已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在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2、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Q=Q0×(1+n)=31.4万股 ×(1+1.5)= 78.5万股
经过本次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31.4万股调整为78.5万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数量调整的规定。
同意董事会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胜宏科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