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014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微信群、现场张贴等方式,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为 10 天,即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公示期限内,员工如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存在异议的,可向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结合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他核心骨干,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