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766,528.39 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3,076,652.84 元,扣除 2020 年实施的 2019 年度现金股利分配 13,199,999.3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98,064,792.07 元,2020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12,554,668.23 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31,800,215.86 元。
现就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公司后续重大投资和现金支出计划,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因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作价 160,160 万元,后期还需要对联合创泰增资不低于 2 亿元。考虑公司后续重大投资和现金支出计划,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支付购买联合创泰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及后期对联合创泰进行增资。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有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的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了 2020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