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 8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 8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3、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 8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除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 8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其他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及时公告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