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4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
司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01,237,77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57,235,176.68 元,不送红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50,618,886
股。
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红总金额不变、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1,237,77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7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01,237,77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51,856,65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65 喻丽丽
2 01*****165 曾万辉
3 01*****027 胡亚华
4 01*****975 陈怒兴
5 01*****039 陈宝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8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更前股数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 本次变更后股数
股份类型 增股本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91,661,938 30.43% 45,830,969 137,492,907 30.43%
二、无限售条件股 209,575,834 69.57% 104,787,917 314,363,751 69.57%
三、股份总数 301,237,772 100.00% 150,618,886 451,856,658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301,237,772 股变为 451,856,658 股,按
新股本 451,856,658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1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65 元。
九、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廖 凯、石 焱
咨询电话:0731-82737008-8003
咨询传真:0731-82737002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