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2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基金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新创投”)、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犀资本”)、湖南钧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钧矽”)共同发起成立湖南景嘉高创人工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高创”)。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公司与湖南高新创投、钧犀资本、景嘉高创共同发起成立湖南景嘉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湖南钧犀高创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钧犀高创投资基金”或“基金”),并由钧犀资本全资子公司上海维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极投资”)担任基金的临
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钧犀高创投资基金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基金的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根据钧犀高创投资基金管理的实际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基金变更了基金管理人,并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理人变更情况
钧犀高创投资基金成立之初拟设景嘉高创为管理人,考虑到景嘉高创后续申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格需要较长时间,为把握优质标的资产的投资机会,由维极投资担任基金的临时管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的实际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钧犀高创投资基金管理人由维极投资变更为景嘉高创。景嘉高创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整体规模不变,合伙协议其他条款不变,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二、变更后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景嘉高创人工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R240U67
3、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6 日
4、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1)公司认缴出资额 95 万元,持股比例 19%;(2)湖南高
新创投认缴出资额 185 万元,持股比例 37%;(3)钧犀资本认缴出资额 170 万
元,持股比例 34%。(4)湖南钧矽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持股比例 10%。
5、法定代表人:张宁
6、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
园 4 栋 401B-48 室
7、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登记备案情况: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成
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2162。
9、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直接持有景嘉高创 19%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担任
景嘉高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景嘉高创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本次基金管理人变更将优化基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投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实现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业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