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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0

景嘉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0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北京中瑞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中瑞诚首席合伙人为何培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
院 1 号楼 15 层 1806,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瑞诚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202 人,从业人
员总数 61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 人。

    中瑞诚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449.2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7,420.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62 万元。2021 年度中瑞诚未向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无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挂牌公司年报审计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及 2022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涉及人员 0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孙晓伟,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2:谌秀梅,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天职国际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天职国际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中瑞诚与天职国际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
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瑞诚进行了沟通,对中瑞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瑞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瑞诚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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