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1-03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90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2016 年 3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 13.6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5,69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269.9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24.03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8999 号《验资报告》。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910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5,416.18 万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 3,059.6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35.5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8,79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为人民币 107,966.75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 22929 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余额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为39,424.03万元,本年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6.8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39,688.60万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为1,654.2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39,688.60万元,大于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为39,424.03万元,是由于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07,966.75万元,本年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2,405.7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22,522.26万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为19,540.1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1,228.9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9个银行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江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左家塘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分别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 额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4305 0178 5036 0000 0042 0.00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小计 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630606231 47,020.3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630605675 3,247.5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630605933 754,233,943.4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630733371 43,903,049.8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 632082707 114,102,071.75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小计 912,289,332.92
合 计 912,289,332.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032.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123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及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及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424.03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654.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39,688.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
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