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0-05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5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
量为 128.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56%;
2、本次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届时将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事宜。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 2017 年 7 月 26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1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数量 3,396,000 股。
7、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 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8、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 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9、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10、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16
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5 月 29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
激励对象共计 36 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数量 457,100 股。
11、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自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9 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5,73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独立意见。
12、2018 年 8 月 3 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锁期可解锁的 995,73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3、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3 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4,22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4、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1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4,22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自 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向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5 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23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独立意见。
16、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17 年、2018 年进行权益分派,同意将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7.26 元/股调整为 16.93 元/股;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6.13元/股调整为 25.95 元/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由公司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7、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133,23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8、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 95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计为 967,350 股。同时因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5 名激励对象
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87,920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5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
20、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9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由公司本次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4,85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1、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 9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4,85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19 年进行权益分派,同意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6.93 元/股调整为 16.81 元/股;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5.95 元/股调整为25.83 元/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由公司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3、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自 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
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2 人,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034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独立意见。
24、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115,044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25、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自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
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起 36 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