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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74 深市 景嘉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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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9-02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287,052.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795,274.4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98,900,150.67元。

  鉴于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301,405,27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4,252,949.32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全面落实既定的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提出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增加了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和实力。

  2、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

  1、本次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消息的泄漏。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