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8-071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年3月16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6.13元/股;
3、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6人,包括公司中
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数量45.71万股;
4、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激励对象乔汉志、杨盼、陆青3人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沈军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等规定,激励对象从40名调整为36名,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49.50万股调整为45.71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与公司2018年3月
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完全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5、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 45.71 100% 0.17%
(36人)
合计 45.71 100% 0.17%
6、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7、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9 0.5 0
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回购注销。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9日出具了《长沙
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14774号),审验了公司截
至2018年5月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至2018年5月9日止,公司已
收到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11,944,023.00元,均
以货币出资。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60.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6,962.13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叁万陆仟玖佰陆拾贰元壹角叁分)。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270,352,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70,352,000.00元,本次实际增加股本为人民币457,100.00元。截至2018年5月9日止,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人民币270,809,100.00元。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16日,本次限制性股票预
留部分的上市日为2018年5月29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3,352,000 75.22% 457,100 203,809,100 75.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000,000 24.78% 0 67,000,000 24.74%
三、股份总数 270,352,000 100% 457,100 270,809,1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270,809,1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
每股收益为0.44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270,352,000
股增加至270,809,1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万辉和喻丽丽夫妇在授予前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18,244,000股和108,130,000股,共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6.74%;本次授予完成后,曾万辉和喻丽丽夫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后公司 股本总额 46.67%。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八、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