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3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阜新市细河区开发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毅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9人,代表股份43,323,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9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42,521,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802,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4%。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3人,代表股份1,302,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626%。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1.01 选举李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528,8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5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7,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22%。
李毅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528,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5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7,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14%。
刘洋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527,9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6,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80%。
张磊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528,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7,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61%。
张锋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 选举王海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527,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6,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77%。
王海艳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胡文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527,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6,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76%。
胡文涛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苏东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528,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6,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102%。
苏东海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选举王慧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42,528,8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5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7,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16%。
王慧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忠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42,557,9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6,6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073%。
王忠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055,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0%;反对22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弃权41,6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064%;反对2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25%;弃权41,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贾诗韵律师、胡一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