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次公司章程有两处内容需要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原章程第六条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91.4520 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491.5381 万元。”
二、公司原章程第十九条规定: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391.4520 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491.5381 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章程修正案内容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符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章程其他未变更的内容仍保持原有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之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