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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新元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7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业胜先生主持,应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公司会
议的董事 6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议案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
相 应 修 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
相 应 修 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
相 应 修 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进 行 了 相 应 修 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议案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成笠萌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成笠萌,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历任公司环保事业部工程师、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笠萌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000 股,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的第一、二、八、九项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在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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