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9,628,20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5,099,975.60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止,公司实际
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9,628,20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099,975.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566,037.74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54,533,937.8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100Z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0,000.00万元,扣除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 78,861.46 5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88,861.46 6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三届第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453.39万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投入“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由50,000.00万元调整为35,453.3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 78,861.46 35,453.39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88,861.46 45,453.39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
公司实际使用合计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月7日,公司已将8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计划分步投入使用,在投入期间将出现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随着公司运营规模逐步加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日常流动资金增加的需求,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以及使用期 12 个月计算,预计将节约 154 万元的财务费用。
五、说明与承诺
1.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
2. 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
3. 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5. 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
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6.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前,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