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90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饶市产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 60%款项后合同生效;
2、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对公司 2021 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合同虽已正式签署,但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环境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科技”或“公司”)于 2021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1-083)。
近日,公司与上饶市产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销售硅废料提纯循环利用自动化生产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贰拾伍万元整。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饶市产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391W9N9N
法定代表人:胡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6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 32 号国际金融产业园 5 栋
经营范围:供应链的管理;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国内外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普通货物装卸、仓储(危险品除外);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的销售;煤炭、水泥、钢材、粉煤灰、建筑材料销售;汽车及汽车配件、初级农产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日用百货、服装面料及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饶市产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个会计年度也未与公司发生过相关业务。
3、上述企业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产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市产融供应链”)
1、合同标的:
5000 吨/年硅废料提纯循环利用项目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供货分为两部分:
(1)硅废料提纯真空冶炼装备;(2)硅废料提纯自动化生产系统。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贰拾伍万元整。
3、付款方式及合同生效条件:
①上饶市产融供应链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 60%款项后合同发生效力。
②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公司组织发货,发货前 5 个工作日通知上饶市产融供
应链到公司工厂验货,验收合格后上饶市产融供应链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 35%款项,公司安排设备发货至用户现场。
③设备验收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饶市产融供应链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 5%尾款。
3、产品交付与验收
本合同内的设备在公司工厂交付,由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或上饶市产融供应链
指定第三方按技术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如设备验收不合格的,公司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再次提交验收,如再次验收不合格的,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公司采取其他应对措施,如由此造成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损失的,公司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服务承诺
公司承诺双方签订此合同且合同生效后,为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或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指定第三方项目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其中包括:
(1)提交设备平面布置要求;
(2)提供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3)设备的质保期为一年:调试验收后 12 个月或发货后 18 个月,以先到
日期为准;
(4)在保修期间内合同设备发生故障时,公司在接到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或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指定第三方的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设备现场,竭尽全力排除故障。若为公司设备质量问题,公司将提供故障所更换的全部损坏部件;若由于用户违规操作所造成的损坏,公司将根据排除故障时更换的部件及工作量收取相应费用。在此期间公司尽力解答用户所提出的技术问题,确保用户能正确使用设备。如果双方对造成设备损害的原因有分歧的,又不能协商的可聘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相关检测费用如系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承担,否则由公司承担。超过保修期后如设备发生故障,公司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应派员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积极协助设备使用人员排除故障,同时以优惠价格向设备使用方提供所需备件及技术服务。
(5)对设备使用方免费进行不少于 48 小时的培训。
5、违约责任
如公司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当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时,上饶市产融供应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他违约事项,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协议,应对另一方损失负责。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晶硅提纯循环利用技术,采用低碳、节能、环保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促进硅材料资源循环利用,为“双碳”目标作贡献。本合同的签署将加快公司多晶硅提纯循环利用技术方面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为公司在多晶硅提纯循环利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对公司 2021 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正式签署,但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环境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项目相关合同文件。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