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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新元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407B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 人,合计持
有股份数 55,432,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79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54,786,8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48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645,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11 人(其中现场出席 6 人,网
络方式出席 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3,493,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0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业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312,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0%;反对119,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 3,373,9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32%;反对 119,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312,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0%;反对119,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3,373,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32%;反对119,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312,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0%;反对119,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3,373,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32%;反对119,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312,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0%;反对119,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3,373,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32%;反对119,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312,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0%;反对119,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3,373,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32%;反对119,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428,9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5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 3,490,1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2%;反对 3,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312,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0%;反对119,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3,373,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32%;反对119,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013,9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5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3,190,1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8%;反对3,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428,9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5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 3,490,1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2%;反对 3,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10,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65%;反对641,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2,571,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17%;反对64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10,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65%;反对641,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2,571,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17%;反对64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10,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65%;反对641,7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2,571,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17%;反对64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刘春景律师、殷晨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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