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7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请容诚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25,290.04 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刘洪伟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 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签字会计师陈谋林 2021 年 3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于 2020 年 5 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
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对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5、《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