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3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数据中心作为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助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作用日益凸显。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实现数字技术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扩大公司在数据中心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驱动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增长,提高公司 IDC 项目的竞争力,并对公司 IDC 业务的后续应用推广起到积极作用,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同时,公司与运营商建立起合作关系,双方能够共同推动江西省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链,对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环境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58),公司中标《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云和大数据中心机电
配套工程合作伙伴项目》。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江西电信云和大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1-003)。
近日,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电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了合同,该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30980.32 万元(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69787597N
负责人:肖柳南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8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 2009 号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在江西省区域内经营 800MHz CDMA 第二代数字蜂
窝移动通信业务、CDMA2000 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和 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LTE FDD),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原《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 版)中的业务)、26GHz 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在江西省区域内经营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IPTV 传输服务:服务内容为IPTV 集成播控平台与电视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传输网络为利用固定通信网络(含互联网)架设 IPTV 信号专用传输网络,IPTV 传输服务
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地图服务(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
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江西电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个会计年度也未与公司发生过相关业务。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旗下的省级分公司,中国电信是按国家电信体制改革方案组建的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国家主体电信企业,中国最大的基础网络运营商,最大的综合信息提供商,拥有世界第一大固定电话网络,网络覆盖全国、服务通达世界各地,成员单位包括遍布全国的 31 个省级企业,拥有全国性骨干通信网络,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上述企业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乙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
甲乙双方共建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云和大数据中心一期 A-1 数据中心、D-1动力中心(总建筑面积约 2.41 万平方米),其中甲方负责局房土建及外部带宽等通信设施建设,乙方负责机电配套工程的设备采购、工程实施与维保。
(2)合作方式:合作收入分成模式。
(3)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投资金额(保底收益基数)和年化率保底系数:第一期投资金额为 16430万元(含税),第二期投资金额为 14550.32 万元(含税),年化率保底系数为7.95%。
结算方式:固定合作年限(8 年)结束时进行保底收益结算,若乙方 8 年总
收入分成小于保底收益,甲方有权选择一次性补齐乙方至保底收益,或者选择合作延期;若甲方选择合作延期,则合作延期 2 年。
2、合作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云和大数据中心对外 IDC 机架/位服务销售合同签订。
2)甲方需根据机架出租数和双方约定机架价格条款按月度向乙方进行财务结算,并全额支付乙方应得的租金收入分成。
3)由于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所投资产权归甲方。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平台的真实开销户数、在网计费和出账的数据等重要数据。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对其所承担的业务拓展有一定的收入承诺。第一期前 8 年总收入
承诺值为 3000 万元(含税),第二期前 8 年总收入承诺值为 4200 万元(含税),
如未达到前 8 年总收入承诺值,则在则在第 9 年第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补齐所承诺的收入差额。
2)乙方提供的设备、主材性能指标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要求。在后期的质检过程中有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将按违约对乙方进行罚款。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数据中心作为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助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作用日益凸显。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实现数字技术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扩大公司在数据中心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驱动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增长,提高公司 IDC 项目的竞争力,并对公司 IDC 业务的后续应用推广起到积极作用,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同时,公司与运营商建立起合作关系,双方能够共同推动江西省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链,对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环境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签署江西电信云和大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项目相关合同文件。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云和大数据中心机电配套工程合作伙伴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