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125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暨与其及一
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股东王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持本公司股份 11,984,43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74%)的公司董事王展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4,63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3%)。(编号:临-2019-078)。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收到王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
况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王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创致天下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致天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93,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2%。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情况
减持均价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元/股) (%)
2019/9/20 13.77 40.844 0.196%
创致天下 集中竞价 2019/9/26 13.52 1.58 0.008%
2019/10/10 12.85 17.478 0.084%
2019/10/11 12.80 5.5248 0.026%
2019/11/11 14.2 6.79 0.033%
2019/3/6 20.756 34.27 0.259%
2019/11/21 13.705 47.1667 0.226%
王展 集中竞价 2019/11/25 13.603 36.28 0.174%
2019/12/11 13.206 2.9 0.014%
2019/12/12 13.197 66.552 0.319%
合计 259.3855 1.242%
注: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2,545,5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 212,072,868 股。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王展、创致天下合计应
补偿的股份数 3,224,604 股。其中王展应补偿 2,479,076 股,创致天下应补偿 745,528 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已于2019年 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12,072,868 股变更为 208,848,264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616,248 1.73% 2,894,080 1.39%
其中:无限售条件
创致天 1,871,538 0.90% 1,149,370 0.55%
股份
下
有限售条件
1,744,710 0.84% 1,744,710 0.84%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1,984,436 5.74% 10,455,449 5.01%
其中:无限售条件
王展 3,204,638 1.53% 1,675,651 0.80%
股份
有限售条件 8,779,798 4.20% 8,779,798 4.2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5、上述股东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王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3 日